概述
定义:
“虚拟物品交易平台”是指“寻宝天行”为用户提供的集在线商品发布、在线商品交易、在线支付、在线充值等功能为一体的互联网交易系统。有关“寻宝天行”在线交易平台上的术语或图标的含义,详见“寻宝天行”网站“帮助中心”。
“关联企业”指现在或将来与北京寻宝天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构成“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关系的企业。
“用户”指愿意接受或实际上已经接受“寻宝天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个人,以下或简称为“您”。“寻宝天行”用户必须是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人等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注册为“寻宝天行”用户或超过其民事权利或行为能力范围从事交易,其注册行为及与“寻宝天行”之间的服务协议均自始无效,“寻宝天行”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注销该用户,并追究其使用“寻宝天行”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
“用户注册”是指用户按照“寻宝天行”规定的方法获得“寻宝天行”账户,并按要求填写实名认证等相关信息并确认同意履行相关用户协议的过程。
“寻宝账号”是指用户为使用“寻宝天行”产品和服务需要注册及适用的相应账号及账号信息。
“寻宝天行”交易的虚拟物品包括完美世界旗下网络游戏(手游、端游)账号及账号内的虚拟物品(游戏币、武器、装备),不包括软件、插件等。
“经营行为”是指在平台经营性、持续性的进行交易并以此盈利的行为。
“寻宝通行证”指用户为使用“寻宝天行”产品和服务需要注册及使用的相应账号及账号信息。
本协议是用户接受“寻宝天行”产品和服务时适用的通用条款。因此,请您在注册成为“寻宝天行”用户前或接受“寻宝天行”的产品和服务之前,详细地阅读本用户协议的所有内容。
在您注册成为“寻宝天行”用户以接受“寻宝天行”的服务,或您以其他“寻宝天行”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寻宝天行”的产品和服务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以及“寻宝天行”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寻宝天行”在单项产品和服务中所发布的公告、规则等),特别是其中与您的权益有或可能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及对“寻宝天行”具有或可能具有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一旦您使用“寻宝天行”产品或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的所有约定以及“寻宝天行”公布的相关服务规则等,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您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随着经营情况的变化,“寻宝天行”有权随时更改本用户协议及“寻宝天行”各产品和服务的相关服务规则。修改本用户协议及各服务规则时,“寻宝天行”将根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于“寻宝天行”网站对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内容将公示在“寻宝天行”网站,并于公示七日之后正式实施。用户应该在每次登录或使用“寻宝天行”产品或服务前查询“寻宝天行”网站相关公告和站内信息,以了解本用户协议及服务规则的变化。若用户不同意本用户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或者不同意“寻宝天行”作出的修改,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寻宝天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寻宝天行”修改协议或服务规则后,用户仍继续使用“寻宝天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用户同意“寻宝天行”对本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所做的所有修改。
本协议仅系“寻宝天行”与您之间因使用“寻宝天行”产品和服务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涉及您与其他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