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类

用户的权利

用户可以根据本用户协议以及“寻宝天行”公布的服务规则等来接受“寻宝天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用户有权在接受“寻宝天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期间监督“寻宝天行”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按照“寻宝天行”所公布的标准向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也可以随时向“寻宝天行”提出与“寻宝天行”产品和服务有关意见和建议。

用户有权根据本服务协议的规定以及“寻宝天行”发布的相关规则、声明,利用“寻宝天行”交易平台查询物品信息、发布交易信息、登录物品、购买物品、与其他用户订立物品买卖合同、参加“寻宝天行”的有关活动以及有权享受“寻宝天行”提供的其他的相关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在线交易服务

用户可根据本服务协议以及“寻宝天行”发布的相关交易规则、声明等,在“寻宝天行”网站上发布查询物品信息、买卖虚拟物品、参加“寻宝天行”的有关活动等,以及有权享受“寻宝天行”提供的其他相关的信息服务。具体的交易规则详见“寻宝天行”《交易规则》。

用户了解并同意:“寻宝天行”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将收取一定的费用。“寻宝天行”的收费规则详见您使用“寻宝天行”服务时,“寻宝天行”上所列的收费说明。

用户了解并同意,您在进行物品买卖时,通常情况下其过程是不可逆转的,因您的个人原因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在线支付

为方便用户在“寻宝天行”上的交易,“寻宝天行”为用户提供在线支付以及代收平台——寻宝支付。其中“寻宝支付”可为用户提供如下服务:

在线充值:用户利用“寻宝天行”提供的充值途径(如网上银行、快钱账户转账等)为用户的“寻宝支付”汇入一定金额的款项

在线收款:用户可以通过自己的“寻宝支付”收取其他“寻宝天行”用户向您支付的各类交易款项。

在线支付:您可以通过自己的“寻宝支付”向其他“寻宝天行”用户账户支付各类交易款项。您理解并同意,如非经法律程序或非由本协议或“寻宝天行”服务条款约定事项之出现,此等支付是不可逆转的,所以须谨慎支付。

提现:用户可以通过您的“寻宝支付”要求与“寻宝天行”合作的代收机构向您的银行账户支付您“寻宝支付”账户中全部或部分的款项。其中当您提出提现要求时,必须提供您的真实有效的国内银行账户信息,相应的款项“寻宝天行”将于一至五个工作日内汇入您指定的银行账户。用户理解并同意,您提供的银行不同,款项汇入的时间将存在差异。“寻宝天行”有权收取您一定金额的提现的平台服务费。除本条约定外,“寻宝天行”不提供其他受领方式。

查询:用户可以通过“寻宝支付”实时查询您“寻宝天行”账户下账户余额与所有的交易记录。

款项专属:对您支付到“寻宝支付”并归于您“寻宝天行”账户的款项以及您通过“寻宝天行”账户收到的款项,“寻宝天行”将可能通过委托与“寻宝天行”合作的代收代付机构予以妥善保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不做任何其他非您指示的用户。“寻宝天行”无需就您通过“寻宝支付”流转以及保存的资金向您支付任何孳息。

用户了解并同意,您使用“寻宝天行”及其合作方提供的支付服务时,可能由于银行本身系统问题、银行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支付服务无法提供。如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时,无法及时通知您相关交易后续处理方式或者导致交易取消的,“寻宝天行”及其所有者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用户了解并同意,“寻宝天行”所涉及的任何款项只以人民币结算,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汇兑业务。

“寻宝支付”具体的使用规则详见《寻宝支付使用规则》。

如用户需在“寻宝天行”发布信息的或进行交易的,其信息内容或行为不得违反以下规定:

其发布内容或交易行为不得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对用户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法院及仲裁机构的有效裁判、规章、行政许可、政府命令、禁令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的内容;

不违反“寻宝天行”发布的相关规则、声明(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虚假或恶意交易、利用“寻宝天行”进行套现或变相套现);不发布虚假信息,不恶意抬高价格,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不违反任何法律或善良风俗的内容;

不得包含任何毁谤他人,性骚扰,种族歧视,或对未成年人有不良影响的内容;

不得包含病毒、木马程序、定时炸弹等可能对寻宝天行或任何人的计算机系统造成伤害或影响其稳定性的内容。>

“寻宝天行”有权依照上传内容的严重性采取任何动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第三方提出的权利主张屏蔽或删除用户上传的信息、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封停用户账户。用户违反前述约定导致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如给“寻宝天行”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当向寻宝天行承担赔偿责任

用户特此授权“寻宝天行”在全球范围内永久非独家的免费使用(含转授权)用户上传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文字、图片等),使“寻宝天行”有权(全部或部份地)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用户上传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他作品内。

用户在“寻宝天行”进行网上交易过程中如与其他用户因交易产生纠纷,可以按“寻宝天行”的交易纠纷处理规则请求寻宝天行从中予以协调,“寻宝天行”审核后,有权通过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向纠纷双方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的情况通过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互相通知对方。用户如发现其他用户有违法或违反本服务协议的行为,可以向“寻宝天行”进行反映要求处理。如用户因网上交易与其他用户产生诉讼的,用户有权通过司法部门要求“寻宝天行”提供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