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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声明

“寻宝天行”提供的与产品和服务有关的全部信息、资料、技术(包括相关的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均为“寻宝天行”或其权利人所有。权利人指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寻宝天行”提供的有关的信息、资料、技术(包括软件程序等)依法享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组织。 除非事先获得“寻宝天行”或其权利人的合法授权,用户不得对任何该等信息、资料、软件、产品和服务进行修改、拷贝、散布、传送、展示、执行、复制、发行、授权、制作衍生著作、移转或销售。如用户未遵守本条款的上述规定,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且在不损害其他权利的情况下,“寻宝天行”可立即终止向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用户必须销毁任何已经获得的上述信息、资料、软件或产品。

“寻宝天行”拥有用户在使用“寻宝天行”产品过程中或用户在接受“寻宝天行”的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数据信息的所有权,但用户自行上传的交易商品信息、用户收款账户信息、个人身份信息除外。用户仅有权依据用户协议及有关规则使用上述数据和信息。

在“寻宝天行”提供的所有服务器上的数据(不包括用户上传的交易商品信息、用户收款账户信息、个人身份信息等)全部归“寻宝天行”所有。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在不影响用户正常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寻宝天行”有权决定保留或不保留服务器上的全部或部分数据。

用户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认真阅读《“寻宝天行”知识产权规则》,并承诺将遵守该规则。对主张“寻宝天行”网站或产品存在可能侵犯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利的情形,“寻宝天行”将依据《“寻宝天行”知识产权规则》予以处理。

您理解,对于有初步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投诉(通知),“寻宝天行”可能会视情况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屏蔽、断开连接、暂时中止对“寻宝天行”提供服务等限制交易、停止交易、公开警告、降低信用等级、限制发布商品信息等。

“寻宝天行”在此提示用户,如“寻宝天行”接到知识产权权利人关于您可能侵犯其知识产权权利的投诉,会通过“寻宝天行”网站或者您提供的有效电子邮件地址通知您,建议您及时按照《“寻宝天行”知识产权规则》向“寻宝天行”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寻宝天行”接到您的声明后,会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寻宝天行”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寻宝天行”将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您理解,《“寻宝天行”知识产权规则》所涉投诉(通知)、声明及处理结果将在“寻宝天行”网站予以公示。